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 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