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 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 西北斥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 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 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