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