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 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 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 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 论,不得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