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 即恚,病痱 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