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 辱,悉忠 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 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