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 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 自取之,更为太子 取他女。宣公 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 子伋母死,宣公正 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 公自以其夺太 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 其恶,大怒,乃使 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 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 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 子白旄,即杀 太子,太子 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 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 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 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 至,谓盗 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 。宣公乃以子朔为 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