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 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