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 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