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