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