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 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 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 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 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忍 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 。群臣请处王蜀 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 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 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 ,立其子三人为淮 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