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