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