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 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