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