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