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