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 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 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 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 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 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 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