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