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 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 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 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