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