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