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晋平公十四年,吴季札使 晋,曰:“晋国之政卒归於 韩、魏、赵矣。” 晋顷公十二年,韩宣 子与赵、魏共分祁氏 、羊舌氏十县。晋定公十五年,宣子与赵简子侵伐范、中 行氏。宣子卒,子贞子 代立。贞子徙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