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