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