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 政为累,以逆主为 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 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 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