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 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 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 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 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