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