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