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