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