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 楚昭王,持美裘二,献其一於昭王 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 欲之,不与。子 常谗蔡侯 ,留之楚三年。蔡侯知之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 归而之晋,请与晋伐楚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