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