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 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出,出之; 不可者,各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故 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 贤豪,夜半过门常十 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