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 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