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 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