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