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