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