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