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 悦。於是行督责 益严,税民深 者为明吏 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 ”刑者相半於道,而死人日成积於市。杀人众者 为忠臣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 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