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 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 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 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 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 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