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