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