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 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