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 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