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 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