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