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 利合者, 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 。变所从来, 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